今天是「六四」十四周年,又適逢端午節。支聯會一如既往在維園舉行燭光晚會,而康文署則以慶祝端午節為名,今晚在大球場舉行表演晚會。兩個晚會,一個哀憤,一個歡笑,成鮮明對比。忘記六四、追求歡樂的市民可去大球場,而響應今年「六四」的主題「毋忘六四、反對23」的市民則會到維園。即使兩邊都不去的市民,心意也會有所取向吧。
香港人今年應該不會忘記「六四」,不僅不會忘,而且聯繫到香港的政治現實,結合到香港市民當前主要的政治訴求,實際上正與「六四」有莫大的關連。
香港市民當前主要的政治訴求有二,一是反對二十三條立法,二是要求董建華下台。而二十三條的起源,以及董的厚顏留任,其實都同「六四」有關。
「六四」之前,趙紫陽曾在一九八六至八九年推動過政治體制改革,當時參與其事而現在任教於中文大學的吳國光教授曾著有《趙紫陽與政治改革》一書,具體而微地敍述全部經過與細節。天安門鎮壓,趙紫陽被迫下台,中國的政治改革也陷於長期停頓。
一九八八年四月中國發表的《基本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並沒有其後二十三條的內容。比較相似的是第二十二條,這條只有一句:「香港特別行政區應以法律禁止任何破壞國家統一和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的行為」。「六四」之後,中共當局鑑於香港上百萬市民上街反對中共血腥鎮壓,反對一黨專政,於是才定下第二十三條,其中包括影響新聞自由的「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的內容。特區政府正是根據二十三條,加以擴大演繹,在立法中把「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擴大為禁止香港的政治團體與被中國當局列為非法的「國內團體」建立聯繫。二十三條立法對香港市民的自由、人權、法治的侵損,根源在《基本法》,而《基本法》二十三條的根源則是「六四」鎮壓。
一九八六年,趙紫陽曾去函香港大學學生會,表示香港回歸後實現「港人民主治港」,是「理所當然」的。一九八八年《基本法》徵求意見稿也包括「全港市民普及而直接地選舉行政長官」的選擇方案。這背景正是中國黨政內部也在熱烈地討論進行政治體制改革,趙紫陽提出要有「不斷完善的民主」。「六四」鎮壓使中國政改停頓。中國政治走上「穩定壓倒一切」的保守路線,於是一九九○年公布的《基本法》也確定了行政長官由小圈子選舉產生十年不變,直至二○○七年,並定下以後如需修改,也要立法會三分之二多數通過,還要「行政長官同意」,以及人大常委「批准」。於是,香港就陷入「建華十年」之劫,市民既無權又無奈。
今天香港市民的訴求,除前文提到的兩點之外,應還有最根本一點,就是平反「六四」。這三大訴求環環相扣。因此,今晚你會去參加「六四」燭光晚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