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販藏槍販毒囚56月

小販藏槍販毒囚56月

【本報訊】已婚小販聲稱與妻吵架後,搬走獨居,並在單位內收藏氣槍及大批毒品,包括海洛英及軟性毒品「十字架」,昨日他在高等法院承認販毒及無牌藏槍罪,判監四年八個月。
高院暫委法官龍禮昨判案說,雖然該支氣槍的火力較一般手槍為小,但被告應知其殺傷力,而被告或其他人亦可能抵受不住誘惑,使用該支氣槍作非法用途,加上被告並非首次涉及毒品案,遂判上述刑期。
三十歲被告李留國承認兩項販毒及一項無牌藏槍罪,他聲稱因與妻子吵架,才租住該單位,毒品是自己服用,氣槍是朋友給他玩的。

藏千四粒「十字架」
根據案情,被告於去年六月三日晚,將一批海洛英及丸仔,放入飲管或膠袋內,藏於內褲,離開茶果嶺道住所,遭在大廈外監視的警員拘捕,警員再在單位內,找到一批海洛英、丸仔、包裝工具、毒品添加劑及兩支氣槍。
涉案毒品包括十三克海洛英及一千三百九十粒俗稱「十字架」的咪達唑侖,兩支槍之中,有一支失靈,另一支可射圓彈。
另外,警方在拘捕被告後幾日,曾返回涉案單位,並在單位內找到一支手槍及二十三發子彈,本來被告亦被控一項無牌藏有槍械及彈藥罪,但控方放棄起訴。
案件編號:HCCC345/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