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任職輔助警察高級警司的一名貿易公司董事,年前涉嫌與皮革貿易公司,利用不存在的羊皮買賣,向銀行取得信用狀貸款,涉及款項超過一千三百萬元。涉案公司董事昨被控十三項詐騙罪名。
五十歲被告鄭國基,為輔警高級警司,否認十三項以欺騙手段在銀行紀錄內促致記項罪。控方案情透露,案發期間,被告與呂耀君(譯音)為一間富翔國際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東,被告同時為另一間富利有限公司的合夥人,兩間公司於九龍城共用一辦公室。被告亦為另一涉案富廣有限公司的股東。被告與妻子在九龍城沙浦道經營一間盈富粥麵茶餐廳。同案皮革公司景榮貿易公司的東主則為余歡除(譯音),但該公司的登記地址卻與被告的茶餐廳相同。
在○○年五月十七日至○一年十月八日期間,「富利」及「富翔」兩間公司,先後就多宗羊皮交易,十三次向新華及恒生兩間銀行申請信用狀,每項信用狀貸款金額由五十萬元及一百四十多萬元不等,合共涉款約一千三百零九萬元。控方指在信用狀受益人「景榮」及「富廣」兩公司收到款項後即日或數天後,有關信用狀貸款便全數或大多數退回「富利」及「富翔」兩間公司,顯示信用狀所涉交易並不存在。
控方指被告及呂兩人均有份簽署文件,向銀行取得信用狀貸款。警方其後搜查「富利」及「富翔」的辦公室,沒有發現任何關於運送貨物的文件,卻撿獲屬於「景榮」及「富廣」的公司印鑑。
案件編號:DCCC7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