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合約醫生賠176萬

屬合約醫生賠176萬

【本報訊】任職醫生五年的鄭夏恩,由於是醫院管理局旗下的合約醫生,因公死亡的補償將按照《僱員補償條例》的計算方法,即條例規定的最高月薪二萬一千元乘以八十四個月,可獲得一百七十六萬四千元。政府人員協會主席劉信通醫生引述醫管局主席梁智鴻於上周五與該會面談時承認,過往沒有考慮有醫生會因公死亡,梁智鴻並承諾醫管局會盡快完善有關賠償制度。
劉信通說,醫生不是一般勞工,不應受到勞工法例中以二萬一千元為最高月薪的計算方法所限制。以鄭夏恩的職級中位數約為月薪四萬元來說,她應該獲得三百三十六萬元。
此外,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新聞秘書李小玲稱,鄭的家人可向港府為捨身救人者家屬提供的援助計劃提出申請。至於援助金額,則要留待負責審批的委員會開會決定。

家屬願意可葬浩園
根據該計劃,獲得審批通過的個案,恩恤金額的計算方法是以死者的退休年齡減去逝世時歲數、再乘以本港家庭入息中位數一萬元、再乘十二個月。如按這個方式計算,鄭的家人可獲得三百六十萬元。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因對抗非典型肺炎而殉職的公職人員,如果死者的家屬願意,均可將遺體安葬公職人員永久墓地浩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