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昨天罕有的批評浸會醫院沒有按照規定向衞生署通報SARS病例,又沒有重視病人及家屬的知情權,即使有病人家屬查詢有關情況,該院也沒有披露實情。我們認為,浸會醫院這樣的行為等同隱瞞疫情,是非常缺乏專業道德、非常不負責任的,也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我們除了強烈譴責浸會醫院外,更要求政府在為私營醫院發牌或續牌時定下更嚴格的規定,例如吊銷刻意隱瞞疫情醫院的牌照,以避免再出現類似的隱瞞疫情事件。
我們真的不明白浸會醫院為甚麼沒有按要求向衞生署通報SARS病例,難道醫院管理層不知道及早通報病例才能盡快找到病源,才能盡快阻止病毒繼續傳播嗎?難道醫院管理層不知道對抗傳染病、對抗疫症是全港醫護機構的首要工作嗎?難道醫院管理層不知道,抗疫的工作是無分公私營醫院的嗎?若果浸會醫院管理層連這些道理都不了解、不明白,那他們是否有能力管理一所醫院實在大有疑問?
讓我們更不明白的是,浸會醫院作為一家私營醫院,理應比公營醫院更重視病人(客人)的需要、理應比公營醫院更重視病人家屬的要求,包括資訊方面的要求。可浸會醫院卻連這樣最起碼的要求也沒有做到,卻連病人(客人)的知情權也不重視,甚至在家屬提出詢問時也沒有詳細披露院內的SARS感染情況。像這樣漠視病人權益、漠視病人知情權的醫療機構,實在令人非常失望。
也許,浸會醫院是為了避免引起病人恐慌、是為了避免影響醫院的業務及運作而選擇隱瞞疫情的。可是這樣的想法不僅錯,而且錯的厲害。要知道任何醫院要讓病人有信心、要讓病人放心,除了倚靠優良的專業服務、優質的設施外,更需要面向病人的需要、更需要充份尊重病人的知情權,讓他們知道自己面對的危機與風險。現在浸會醫院被揭發隱瞞疫情、被揭發不重視病人及家屬的知情權,不僅會大大削弱病人的信心、不僅會大大削弱家屬的信心,更會令病人及家屬感到醫院把自身的利益放在病人的利益之上。像這樣的印象,不是將對醫院的業務及運作造成重大的損害嗎?
更何況,浸會醫院隱瞞疫情損害的已不僅僅是本身的聲譽及形象,更對一些病人及家屬造成實質傷害,有部份病人及家屬便可能因為對醫院疫情一無所知而染病。像這樣傷害病人的醫院,怎能不作出最強烈的譴責呢?
(圖)衞生署昨天批評浸會醫院隱瞞沙士疫情。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