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運用異於外國 議員不滿<br>金管局削開支2.1%

資源運用異於外國 議員不滿
金管局削開支2.1%

【本報訊】立法會再次討論金管局的管治安排,但對於議員要求日後涉及該局資本性開支,先交由立法會審批,金管局總裁任志剛以《基本法》規定作為反駁理據,但他同意該局與其他央行比較,資源運用模式較獨特,不過,在並無重大出錯下,即使要改善也應以「演變形式」按部就班進行。另外,該局已決定將今年行政開支預算再調低2.1%。

財政司司長運用外滙基金條例賦予權力,批准該局高價購入國金二期辦公室,一直被議員詬病為繞過立法會稅收及公共開支審批權。外滙基金諮詢委員會前委員饒餘慶教授,更撰文指該局所有資本開支應由立法會審批。劉慧卿除對饒氏觀點深表贊同外,同時指出金管局最少應像證監會般,向議員提交開支預算資料。

買樓最佳時間很難掌握
任志剛引述國際結算銀行的意見指出,全球約80%央行都擁有自己的辦事處,該局是根據當年開支計算後,認為自置辦公室是好的考慮,至於購買時間是否最佳則很難掌握。他重申購置辦公室的辯論已進行很久,動用外滙基金是財政司司長的權限及決定,金管局在法律框架上並不享有資源獨立,而批准外滙基金調配的權限不在立法機關的安排,也是《基本法》第113條規定。
不過,他承認金管局雖無資源獨立,但透過財政司司長會同外滙基金諮詢委員會授權,在資源調配上有足夠彈性而又不失制衡的模式,與其他地區央行比較相當獨特,惟他認為這機制多年行之有效,若要改善,應循序漸進。
對於金管局職能範圍,劉慧卿及何俊仁在會上均要求盡量寫清其權力界限,並給予足夠酌情權,以平衡對該局運作造成掣肘的批評,任志剛承認現行條文不是寫得太清楚,如發展市場基建,法例便沒有精確列明,但基於國際金融市場瞬息萬變,他認為條例內容愈原則性,運作上愈有彈性,惟此舉不等於該局可「亂來」,藉高透明度運作,市民、議員及傳媒可發揮有效監察角色。
不過,身為香港金融研究中心顧問的學者張仁良認為,雖然金管局在達致數個政策目標上表現不俗,但應明確釐清該局職權範圍以免爭議,「現任的總裁冇事唔等於下任冇事」。

任總薪酬不與外地比較
任志剛年薪高於國際央行行長水平也是外界批評焦點,但他昨強調,這是薪酬財務委員會按顧問調查後的決定,他並無參與。他又說,該局聘請高層時,會先考慮照顧本地就業機會,未能招聘才移師海外,因此薪酬比較對象是本地私營機構的金融市場勞動人口。不過,該局將於今年度再削減6個職位,連同凍結的2個高層職位,每年可節省2430萬元,相當於薪酬總數的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