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呈報個案 無向病人交代<br>衛署批評浸院瞞疫情

沒有呈報個案 無向病人交代
衛署批評浸院瞞疫情

衞生署昨日點名批評浸會醫院在四月底爆發小型疫潮時犯錯,沒有向該署呈報個案,更企圖隱瞞疫情,也沒有向住院病人交代事件。這次疫潮共有十多名病人及其家屬染病,其中一人死亡,病人組織批評該院「為保聲譽犧牲病人性命」。 記者:梁洵瑜、陳倩雯、蔡建豪

【本報訊】衞生署署長陳馮富珍批評,浸會醫院早前爆發沙士疫潮時沒有按照規定呈報病例,更沒有向住院病人作出交代,完全不重視病人的知情權。該署已發信警告,並會在年底浸會續牌時考慮今次事件。一名在四月底入住該院的病人,染上沙士後不幸去世,家屬投訴院方隱瞞疫情。
病人權益協會幹事彭鴻昌批評,浸會醫院今次涉嫌隱瞞疫情,入院病人若因而染病及死亡,可以控告院方疏忽,因為院方沒有知會病人。他指摘浸會今次是「為保聲譽犧牲病人性命」,並反映衞生署一向對私家醫院監管極為不足及鬆懈,需要加強監管。

累14人染病1人死
浸會醫院發言人表示,不作回應,但根據該院早前發表的新聞稿,顯示該院九樓病房在四月二十日及二十五日分別把兩名懷疑染上非典型肺炎病人,轉往仁濟醫院治療;但據當時九樓病房的病人表示,院方並無通知病人有關懷疑個案;而四月二十五日入院的一名病人及兩名護士其後亦分別病發。
衞生署發言人說,該院九樓爆發的小疫潮,共有兩名護士、六名病人及五名病人家屬染病;另在六樓及七樓則有兩宗個案,涉及兩名醫護人員;合共造成十五人染病,其中一名病人死亡。
昨日有報道指,一名任職廚房的張先生,在四月二十五日因工傷不適,到浸會檢查,報道指當時家屬已致電查詢院內是否有非典型肺炎病人求診,不幸張先生入院後被傳染,陪伴他的妻子也受感染。張先生其後被送到威爾斯親王醫院治療,上月底去世。

陳太:浸院犯兩錯
該報道又指,死者家屬批評院方隱瞞疫情,正諮詢法律意見要求院方賠償及致歉。早前衞生署亦不滿浸會醫院就事件提交的報告,要求再次提交報告,終在上月二十七日收到浸會醫院就有關事件提交的報告。
陳馮富珍批評,浸會醫院在處理事件上犯了兩大錯誤,首先,該院的管理層未有遵從衞生署在三月十九日向各醫院發出的規定,每日向衞生署呈報沙士病例。其次,醫院並無重視病人的知情權,未有向病人及病者家屬詳細披露實情,甚至病人主動追問,仍沒有作出交代。該署已收到三宗投訴,指浸會醫院沒有通知住院病人,有關病房內有病人染上沙士。
該署已去信要求院方改善,但由於是首次犯錯,現階段給予醫院機會作出改善,但今年底為審批浸會醫院的續牌申請時,會考慮今次事件。不過,如果醫院或醫生沒有向衞生署呈報二十八種指定傳染病,卻無規定罰則。

發信警告要求改過
現時本港私家醫院由衞生署規管,每年續牌一次,續牌指標包括院方管理、員工數目、培訓、設施及風險管理等,而每年約有二十多宗有關私院的投訴。該署過去五年來均沒有向私院發出警告信,也沒有吊銷牌照。
醫療政策評議會郭家麒醫生批評,衞生署針對浸會醫院是不公平。他認為,浸會醫院有錯,但也是受害人;並指當局應以同一尺度,處理私家及公立醫院的失誤。但有到浸會探病的市民認為,事件會影響浸會的形象;其中叢小姐認為,浸會醫院有需要向住院病人交代,否則容易引發社區感染。

陳馮富珍批評浸會醫院沒有依足衞生署規定,每日報告SARS病例,是不重視病人及家屬的知情權。

浸會醫院於四月底爆發小型疫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