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昨日在大埔公路巧布「布袋戰術」,一網打盡一項有組織性的非法賽車活動,拘捕一涉嫌組織非法賽車的頭領男子,及八名參與非法賽車者,行動中共扣查九輛私家車及撿獲數部非法無線電接收器。 記者:宋光明
被捕九名男子(年齡由二十至四十一歲),其中一名姓溫男子(三十歲),涉嫌組織非法賽車,被警方引用道路交通條例中賽車及速度試驗的限制之條例拘捕。各人經調查後准以三千元至五千元保釋外出候查。
是次行動由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主管譚卓軒高級督察負責帶隊,有「醒目警長」之稱的副主管陳鏡榮警署警長則協助行動。
譚卓軒高級督察表示,警方收到線報指有人在大埔公路進行非法賽車,大批警員遂於昨日凌晨零時開始,在上址一帶設置路障及多個監察點暗中埋伏,並採用「布袋戰術」作部署,一邊利用雷射槍偵測途經車輛的車速。其間,一輛俗稱「飛雞」的日產Silvia200SX跑車在大埔公路多次來回行駛,懷疑司機視察「跑道」環境。
至凌晨一時半,警方再發現該輛視察「跑道」的跑車沿大埔公路以時速約一百四十公里駛往新界,另尾隨八輛私家車以同樣高速駛至,當所有車輛駛近翡翠花園時,警方見時機成熟立即採取「布袋」行動「前後包抄」,先在前方設置路障堵截去路,同時派警車在後面封截後路,令各人無處可逃,一網成擒。
警方當場將九名涉案司機拘捕,其中駕跑車視察「跑道」姓溫男子涉嫌組織非法賽車,其餘八人因參與非法賽車被捕,當中三人被搜出藏有無線電接收器。
譚卓軒指出,警方正調查該批被捕男子的背景,但初步相信他們非法賽車並無涉及賭博,純粹是賽車發燒友切磋技術。
「布袋戰術」是警方常用的部署戰略,通常會在無支路的主幹線上設置路障,封鎖飆車黨的去路,待車隊進入範圍後,警方在後方再設置路障堵截後路,防止有關司機開車掉頭逃走。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三百七十四章第五十五條賽車及速度試驗的限制,任何人推廣或參與﹙a﹚車輛之間在任何道路上的速度競賽或試驗;﹙b﹚人與人之間在任何道路上的競賽或試驗;或﹙c﹚牽涉車輛或行人在任何道路上的任何其他形式的比賽,而未經警務處處長書面同意,或違反在酌情同意下施加的任何條件,即屬犯罪,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若司機被定罪,須停牌十二個月,除非裁判官為特別理由認為適宜作其他命令,則屬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