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四個年頭過去了,香港人沒有因此忘記六四的傷痛。二千五百人昨在烈日下走出來悼念六四事件,大家都深知前車可鑑──中共六四屠城,是沒有自由民主造成的悲劇。今天我們的自由及民主,就擱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鍘刀」下。八九年曾上街抗爭的父親今回帶着子女遊行;不滿董建華政府的長者邊行邊罵;修女和外籍人士等也看不過眼,怕的是今年紀念六四的活動,會隨着二十三條立法後,變成最後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