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隊推行資源增值以更有效調配人手,已陸續抽調千名警員接受一項搜集DNA(脫氧核糖核酸)樣本工作訓練。本月中開始,所有抽取疑犯非體內DNA樣本工作,將由該批接受過訓練的警員執行。而兩年前被派駐鑑證科負責該項工作的四十五名警員,將被調返回各警區執行一般前線警務工作。 記者:劉達堯
港府兩年前修例賦予警方有權向涉及嚴重罪案疑犯套取非體內DNA樣本,同時批准政府化驗所設立儲存嚴重罪犯DNA資料庫,至今資料庫已儲存近二千名罪犯的DNA資料。警方稱,過去資料庫共提供九十宗案件從罪案現場抽取的DNA樣本;確認與從疑犯提供的DNA脗合,另四十二宗在罪案現場套取得的DNA樣本與其他罪案現場抽取的DNA樣本相同。
據悉,罪犯DNA資料庫成立初期,警方派出近百名人員到政府化驗所接受訓練;學習套取疑犯及在現場搜集DNA樣本工作,其中五十七名曾接受訓練的小組警員事後被派到鑑證科,專責搜集DNA樣本工作。
警方在資源增值計劃下去年檢討該小組工作及人手,確認搜集DNA樣本工作可助尋找線索及證據,大大提高破案率,遂决定在警隊內大力推行,所有前線警員都應接受該項訓練,最近警方更定出千個名額,從各警區抽調警員陸續接受訓練。
消息稱,由於已有大批警員接受套取疑犯非體內DNA樣本工作訓練,大大減低派駐鑑證科五十七人小組工作,為更有效調配人手,警隊决定於本月十六日起,指令曾接受過訓練的警員均要處理套取疑犯非體內DNA工作,至於派駐在鑑證科的五十七人小組將縮減人手,其中四十五人調返各警區執行一般警務工作,以加強前線實力,餘下在鑑證科的十二名小組成員則仍負責到罪案現場搜集DNA樣本。
據曾接受訓練的警員透露,套取疑犯非體內DNA樣本工作並非難處理,簡單來說是以棉花棒輕刮疑犯口腔內套取細胞,然後將之送往化驗。而化驗所方面則鑑證在案發現場搜集得的體液或分泌物如血液、精液、汗水、皮膚油脂或毛髮等隱藏DNA樣本,經核對從疑犯身上搜集的DNA,便可查知疑犯是否與案有關。過往套取疑犯非體內DNA工作定要鑑證科小組人員負責,如今各警區都有同袍接受過訓練可自行處理,節省不少人力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