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追丘漢輝1.3億元

光大追丘漢輝1.3億元

【本報訊】光大控股(165)大股東中國光大集團前日入稟向港商丘漢輝,追討一筆1662.25萬美元(1.3億港元)欠款。
根據入稟狀,由丘漢輝為股東及董事的新世紀國際,在1998年8月29日,與深圳發展銀行簽訂貸款協議,深發展借出1200萬美元予新世紀,光大為擔保人,但在光大任擔保前,丘漢輝將會作擔保。根據資料顯示,光大透過附屬擁有新世紀20%股權。
及至01年6月30日,深發展獲法院裁定勝訴,可向新世紀及光大追討1662.25萬美元本金加利息的貸款。由於新世紀未能償還有關貸款,故深發展於02年11月及今年3月先後向光大追討有關貸款。由於丘漢輝擔保在光大前,故光大向丘漢輝提出償還該筆貸款,但丘未能還款,故入稟興訟。
至於光大如何與丘漢輝發展關係,根據內地《法制與新聞》報道,丘漢輝早於94年已結識當時任職人民銀行副行長的朱小華,及至朱氏任光大董事長,丘漢輝在97年7月23日,為解決資金緊張問題,找朱小華幫助。朱小華批准光大金融為丘漢輝從深發展貸款1200萬美元作擔保。98年8月期限屆滿,經朱小華批准改為光大集團擔保,期限1年。
00年5月,檢察機關調查丘漢輝與朱的經濟來往,最終丘漢輝終因涉嫌行賄罪,於去年8月14日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現已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