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一名農民在短短二十多天內強姦、猥褻七名未滿十四歲的兒童。昨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死刑。年僅二十歲的北京農民郭巍,從去年九月十四日至十月十一日短短二十多天的時間裏,先後強姦、猥褻、搶劫七名六至十二歲的男女兒童,以及兩名婦女罪。郭巍是以送信、執垃圾、買蘋果等為名,將被害人騙到犯罪地點,然後拳打腳踢、持刀威脅、膠帶綑綁等暴力手段對受害者進行強姦犯罪。 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