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在藍田啟田商場的天橋上,緊隨一名身穿牛仔短裙少女的身後,手持數碼相機伸入少女雙腿間,偷拍裙底春光;涉案助理昨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被判罰款五千元。 三十一歲告鄭紹榮,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控罪指他於去年十一月九日,在藍田啟田商場一樓行為不檢,導致途人擔心個人安全。辯方求情稱,被告在入境處工作十年,今次事件令他失去工作,被告已受到教訓。 案件編號:KTCC181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