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曾蔭權司長領導的全城清潔工作小組昨日宣布一系列的建議,包括將隨地吐痰、亂拋垃圾的定額罰款由600元大幅提升到1500元,若屢罰不改,將考慮動用社會服務令來對付他們,也就是說,罰他們去掃街,住公屋者甚至可能被收回公屋,舊屋後巷的清潔工作將由政府先處理,然後向業主收回成本……。
上述的建議,我極力贊成。實際上,上述建議並不是曾蔭權那個小組閉門開會想出來的,上述種種建議,早已出現於各傳媒,許多人已提出類似的建議,曾蔭權這一次是屬於順應民意。
過去,香港搞過無數的清潔運動,但沒有一次成功,原因是過去香港沒有出現過像沙士這樣可怕的傳染病。在沒有傳染病的威脅之下,港人傾向於同情弱者,老人家因身體不好,喉中經常有痰,又沒有帶紙巾出外的習慣,自然就隨地吐痰了。在過去,市民也好,執法人員也好,總是同情這些老人家,不罰他們。數個月前開始實施拋垃圾定額罰款600元,傳媒竟然同情被罰者,報道被罰者哭訴自己如何慘,如何慘,又失業,又窮。
但是,今日的香港人變了,今日港人明白公眾道德、公眾衞生的重要,只有重罰才能真正推行清潔香港的運動。
吐痰、拋垃圾是一瞬間的事,剛巧被執法人員看到的機會並不大,我建議政府招募一群業餘的清潔執法人員,他們帶備錄像機拍下隨地吐痰、拋垃圾者的行為當證據,然後發出告票。政府不需支付薪水給這群業餘的執法人員,只需將定額罰款的1500元中的1000元付給他們就足以吸引非常多人報名參加清潔執法隊。
曾淵滄 城市大學管理科學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