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聾啞漢涉嫌謀殺前妻一案,昨有突破性發展,因控方女證人揭露死者與被告的複雜關係,控方決定改變初衷,接納被告承認誤殺罪,因預備控辯雙方同意案情需時,主審法官今日才會引導陪審團,判被告誤殺罪成,謀殺罪脫。本案被告劉達耀(四十二歲)與前妻蔣淑霞(四十歲),九四年在內地結婚,婚後在港定居,靠綜援過活,○一年離婚,早在案件開審前,劉已稱受挑釁殺人,願承認誤殺。
據劉在內地向友人透露,他登門求蔣跟他做愛遭拒,蔣還着他召妓,結果吵起架來,他一時氣憤才犯案,而他向警方解釋時,則指爭執起因是蔣承認與一男子有染。
劉要求前妻做愛,干涉前妻私事,看來匪夷所思,但控方女證人鄭佩雯解釋,原來蔣於○○年遭劉毆打後,搬離舊居及要求離婚,當時劉不肯離婚,蔣為了得到更多綜援,協議與劉維持性關係,以換取劉答應離婚,但她卻找來「姦夫」同居,訛稱賺租,令劉極不滿。
此外,女證人揭露蔣曾跟她搞同性戀,有肉體關係,而蔣與劉婚後,因劉沒工作,對劉相當鄙視,斥他「冇用」之餘,亦經常與多名女同性戀者為伍,將劉冷落,有時甚至玩至深夜才返家,更甚者是蔣搞婚外情,與多名男子有染。
與蔣同是聾啞人士的劉達耀,於去年五月七日,在蔣的新蒲崗康強街租住單位,用手箍緊她的頸項,拿砧板猛擊她頭部兩下,砧板也碎成三塊,事後劉潛逃內地,三個月後返港自首,控方原本堅持起訴謀殺,聽過女證人的口供後,決定接納劉改認誤殺。
案件編號:HCCC422/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