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靄儀:法官30分鐘可審批<br>涉23條罪行毋須搜令理由牽強

吳靄儀:法官30分鐘可審批
涉23條罪行毋須搜令理由牽強

【本報訊】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為力保警方毋須搜查令,便可入屋調查《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罪行,較早前已經講過法官若去了食海鮮、打高爾夫球,申請搜查令需時太長便會影響調查,她昨日進一步演繹,更以緝毒比喻「二十三條罪行」,調查案件一樣是「幾分鐘、十分鐘都唔等得」。但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則指法官即使在辦公時間以外,審批搜查令也毋須半小時,質疑政府為何堅持要有此無尚權力。 記者:陳廣慧

根據司法機構政務長回覆立法會《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委員會的文件指出,目前執法機構在辦公時間以外急須申請搜查令,可聯絡任何一位裁判官,而裁判官考慮申請通常不超過三十分鐘。
吳靄儀昨在法案委員會會議上以此質疑保安局,為何仍建議增加警方調查權,毋須搜查令入屋調查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解釋,假設警方在早上七時申請搜令,事前可能已經等了數小時:「裁判官嘅經驗話冇問題,唔等於執法部門冇問題。」
這個答案顯然得不到議員認同,吳靄儀直斥葉太的說法「荒謬」:「既然你可以等幾個鐘先申請,即係唔緊急啦!」她更質疑說:「你有冇試過有緊急嘅申請要求法官處理,法官話唔得喎,要到小息或者食晏先幫你處理?」

禁從屬組織如釘九族
不過葉太以現行法例容許執法人員在搜查毒品、翻版光碟時,毋須搜查令入屋為例,指處理有關案件與國家安全案件一樣,「幾分鐘、十分鐘都唔等得」。
對二十三條立法條文建議,只要有內地組織被內地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取締,香港的從屬組織也會被保安局禁止活動,任何人繼續參與該組織活動即屬犯法。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批評有關建議「釘九族」,令太多人受牽連。
前綫召集人劉慧卿更引述英國政府也關注該條文,擔心立法令香港法律與內地法律掛鈎,而加拿大商會指有關部份超出《基本法》二十三條範圍。

憂內地禁教會禍及港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隨即發炮,指如果英國政府以為簽署中英聯合聲明後,對香港有五十年責任,只是一廂情願,外國不適宜干預香港事務。他更說:「如果要聽晒反對意見,不如請加拿大保安部長嚟做香港保安局長,用美國同加拿大嘅國安法,唔需要二十三條啦!」葉太也說:「我哋應該有自信同自尊做決定做判斷,唔好只係睇外國人嘅睇法!」
獨立議員石禮謙則假設梵蒂岡未來委派一位主教統領中港天主教教會,質疑內地的地下教會一旦被取締,香港教會會否受牽連。葉太指曾向「資深教徒」了解指,香港的天主教教會不可能從屬內地。

葉劉淑儀(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