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業反對禁用激光儀器

美容業反對禁用激光儀器

【本報訊】近年興起激光或彩光美容換膚,但這些美容儀器被醫學界形容為存在高度危險,多次令顧客嚴重灼傷。政府最近建議立例監管美容院使用醫療美容儀器,卻引起業界憂慮影響生計,醫學界則極力主張禁止美容院使用激光儀器,並強調「呢啲係用最高激光能量嘅儀器,可以燒一個窿,唔係講笑!」
美容儀器批發商及美容院代表昨日開會,商討政府提交立法會討論的醫療美容儀器立法建議。根據政府的建議,激光儀器被列入中高風險水平,使用者受到嚴格的管制和必須獲得認可機構的證明書。
業界人士普遍認同政府立法監管,但不應禁止美容院使用該類儀器,否則會嚴重影響他們的生計。美容出版社總編輯葉世雄表示,現時業界的制度是由供應商根據儀器的複雜程度,為美容師提供兩小時至兩周的訓練。某些美容師亦會在同行身上實習後,才向顧客進行激光療程。

定立考試制度
葉世雄又稱,政府應該多向業界提供課程,「機電署話會為美容師經常舉辦關於呢啲儀器嘅課程,但噚日咁多業界人士都係得一個人聽過,當局唔應該不教而誅。」業界昨亦同意,日後供應商會讓政府審批儀器的安全程度,並定立考試制度,美容師需及格,才能為顧客提供美容服務。
醫學會會長勞永樂則認為,激光儀器使用不當會嚴重灼傷皮膚或眼睛,非常危險,因此「完全唔應該」讓美容院使用激光儀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