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遣爭執 糾眾報復<br>港商涉深圳開槍傷人

消遣爭執 糾眾報復
港商涉深圳開槍傷人

【本報訊】深圳消息:一名在內地經營海鮮生意的港商,在深圳消遣時與人發生爭執,竟糾集四名內地人持槍向對方報復,並開槍將對方射傷,當時保安追截時又遭人施回馬槍,結果三名保安中彈倒地,其中一人送院後證實不治。

保安中彈不治
公安事後將所有行兇者拘捕歸案,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以聚眾鬥毆及故意傷人罪開庭審訊。
被告港人陳合志(四十五歲),案情指他在去年五月二日晚到三九酒店的月光城夜總會消遣時,與鄰房的一譚姓顧客發生爭執,陳合志叫司機將藏有槍枝的吉普車開到月光城,然後糾集四名東北籍男子到場,陳從車上拿了三支軍用手槍,自己拿其中一支後再進月光城找譚某,剛巧譚從包房出來,其中一名東北男子即向譚的腳部開了一槍。
五人傷人後逃離現場時,被十多名保安追截,其中多名保安持有槍枝邊追邊開槍,陳合志與四名東北男子亦向保安施回馬槍,結果三名保安中彈倒地,其中一名姓程的保安送院後不治,四名東北男子亦因彈盡而被捕,陳稍後亦落網。

未控故意殺人
陳合志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辯稱,當時追趕的人眾多,雙方都有開槍且沒有目標,加上公安又未能查出誰是真正開槍殺害保安的兇手,故不能以故意殺人罪起訴他,其他各人的被告律師亦以此點作為辯護,結果獲法官接納,只控他們聚眾鬥毆及故意傷人罪。案件一日審訊完畢,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