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談稅務:美決保留海外免稅優惠

德勤談稅務:美決保留海外免稅優惠

最近美國參議院財政委員會通過一項高達3500億美元的減稅計劃,包括涉及820億的取消股息稅方案和四十多項增加國庫收入的條款,其中一項條款就是取消美國人士在海外所賺取之收入的免稅優惠及海外房屋免稅額。幸而,由於許多美國國民及有關團體都就此條例提出反對,國會最終在上周四否決了此條例,相信很多在海外工作的美國人也鬆了一口氣。
按照現時的美國稅務條例,美國人士如有賺取因工作所得之收入,而又符合有關的稅務條例,每人每年可享有最高8萬美元(以2002年課稅年度為準)的豁免額,即是首8萬美元的工作入息可獲豁免繳納個人入息稅。另外,在海外工作的美國人士還可享有另一項免稅優惠,就是海外住房免稅額。根據以上條例,美國人士若在海外工作而收入又不超過8萬美元一年,在一般情況下,都不需繳交美國稅。若以上條例獲參眾兩院通過,在海外工作的美國人士就再沒有這方面的稅務優惠,而需繳付與美國境內工作人士相同的稅額。

出爾反爾令人驚訝
下列是一個簡單例子,說明這條款對一單身人士在稅務上之影響(見附表)。
從該例子大家可見到,海外免稅額對美國納稅人的影響可真不少。如果上述的美國人士不是在海外工作和居住,他就必須就其全部10萬美元薪金繳付美國個人入息稅。由此可見,工作和居住於海外的美國人士,的確能享有某些稅務方面的優惠,反映了美國政府鼓勵國民到海外工作的政策。因此,若參眾兩院取消海外免稅額,除了加重海外美國人士之稅務負擔外,亦可能會打擊海外工作人士的信心,從而影響美國在海外的投資。再者,由於現時很多僱主都為其僱員提供「稅額負擔的平衡」或「稅額負擔的保障」,取消海外免稅額也間接增加僱主的經營成本。
很多跨國公司及有關人士對這次美國參議院財政委員會的決定都表示驚訝,因美國政府在1997年時剛逐步增加海外收入免稅額,由1997年的7萬美元增加至今年的8萬美元,目的就是鼓勵美國公司於投資海外及增加競爭力。反對這項新條例的人士認為,此舉會迫使很多海外美國公司僱用非美國人士,從而減輕經營成本。這不但影響到美國的勞工市場,更可能令美國產品在海外的銷量亦因此而減少。根據美國駐港領事館估計,大約有5萬美國人在香港居住,但由於每人的收入有差別,很難估計此項新例若通過,對有關人士的稅務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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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偉文、陳蘊
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稅務合夥人及稅務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