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爭議多時的種族歧視立法問題終有定案。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李麗娟昨透露,七月會就種族歧視是否立法有所公布。但該局副秘書長余志穩則透露,政府對種族的定義將不包括三十萬內地新來港人士。民間團體批評政府的定義荒謬,應該到聯合國尋求正確的解釋。
余志穩昨與傳媒聚會時承認,不少曾經反對為種族歧視立法的商會,經過一段長時間之後,態度由反對漸轉為接受。他表示當局會盡快公布由去年開始就種族歧視進行的研究結果,稍後開始立法的草擬工作,並會向聯合國滙報立法進展。
但余志穩表示,政府會界定種族歧視,不包括內地新來港人士。他解釋,新來港人士與香港居民「同種同宗」,不可能被界定為另一個種族的人,如果要同時禁止對新移民的歧視,則需要在種族歧視以外再訂另一條法例。
不過,根據民政事務局在九八年三月發表的「消除種族歧視的僱傭實務守則」,種族一詞的定義則與政府將進行的立法不同。這份現在仍然適用的守則說:「以香港來說,歧視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也視作種族歧視,因為按種族來說,他們雖然是中國人,但在香港社會仍屬可辨別的少數人士。」
以少數族裔為服務對象的香港融樂會社工王惠芬,對政府決定為種族歧視立法感到高興,但對新來港人士並不包括在內,則感到失望。她說:「政府對種族嘅理解太狹窄,同一個國家,即使族裔一樣,但有不同嘅生活模式,根據聯合國嘅定義都包括在內。」
服務不少新來港定居人士的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更指余志穩的解釋荒謬,應該去聯合國尋求正確的解釋。她指來港未滿七年的新來港人士現在約有三十萬人,而其他族裔的人士則約有二十多萬,若政府容許歧視新來港人士的情況繼續出現,只會自招麻煩。她說:「你將新來港人士摒除出去,只會令歧視愈來愈嚴重,最終出現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