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耗資四千萬元、仿效荷李活而建造的「港式」星光大道,最快於下年中在尖沙嘴海濱長廊出現。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華明昨昨在立法會質疑政府沒公開招標,便將星光大道的二十年管理及維修權交給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違反公平原則。
不過,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經濟發展)李淑儀在會上表示,興建星光大道的四千萬元是由新世界集團捐出,每年要向政府提交管理計劃報告;政府亦會成立管理委員會,監管星光大道的管理。
李淑儀又表示,決定星光大道二十年的管理及維修權前,曾接觸多個財團,但大部份興趣不大,最後只有兩個財團表示有興趣,其中新世界集團所提出的條件較優厚,因而取得二十年的管理權。李淑儀透露,新世界集團須繳交七百萬元保證金,若新世界集團中止合約,保證金則作為政府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