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昨晚展開行動,拘捕一名《忽然1周》記者。並以法院搜令,到位於將軍澳工業邨「壹‧蘋果大樓」三樓的《忽然1周》辦公室搜查。有消息指,廉署接獲投訴指有記者賄賂電影公司,以取得王家衞執導電影《2046》的資料和照片。
廉署發言人昨晚接受查詢時表示,正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八十五條及《防止賄賂條例》第十七條,廉署向高等法院申請手令,搜查一家傳媒機構。
據知廉署人員並非在報社大樓範圍拘捕記者。至昨晚九時許,七名廉署執行處E組調查人員乘坐一部客貨車,抵達位於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的「壹‧蘋果大樓」,稍後獲職員安排到一樓會議室,與被捕記者面談。
至十一時許,調查人員帶同該名記者到大樓三樓,搜查記者的寫字枱,並打開記者的抽屜檢查,但抽屜內空無一物。其他調查人員則搜查枱面,並仔細檢查擺放在那裏的菲林和硬照。
據了解,廉署接獲的舉報指有記者賄賂電影公司職員,以取得電影《2046》的拍攝資料及照片。近期出版的《忽然1周》,曾刊登一些有關《2046》的報道。三月中出版的一期,刊出電影主角梁朝偉和章子怡在澳門拍攝的情況,另報道該片在西環搭建,用作拍攝梁朝偉與另一女主角張曼玉偷情的酒店廠景布置。
「壹集團」雜誌執行總監黃偉民昨晚回應時表示,個人不相信有同事會因為採訪一些「八卦」新聞而觸犯法律。「我哋打工啫,唔值得咁做」。他強調:「我深信我哋層層關卡嘅制度好完整」,每個同事都用正常方式採訪。「我自己做咗呢行二十幾年,冇一單新聞值得我哋鋌而走險。」至於記者申報的開支,他指出,所有應酬費基本上是經採訪主任、副總編輯、總編輯批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