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姦女網友案一人無罪

輪姦女網友案一人無罪

【本報訊】十八歲少女在網上聊天室誤交損交,慘遭兩名男子輪姦,奪去貞操一案,昨在高等法院審結,任職運輸散工的被告,昨被四男三女陪審團,一致裁定強姦罪不成立,無罪釋放。
現年十八歲的被告陳智傑,否認於去年八月二日,在高埔村一間木屋,強姦該名受害人。

借遊車河載到木屋
根據控方所稱,受害人於案發當日凌晨,在元朗友人的家中上網站「Lovebar」的聊天室,結織了叫「阿俊」的男子,雖然當晚下雨,她仍答應在凌晨四時跟他遊車河。同遊車河的人除了叫黃文廸的「阿俊」及受害人,還有「阿俊」的兩名友人,包括杜俊文及叫「細俊」的陳智傑,負責駕車的「阿俊」藉詞修理汽車,將一夥人載到涉案木屋。「阿俊」在杜、陳二人不在時,揮拳狂毆受害人,又拿鐵通打她,後來「阿俊」叫杜、陳二人跟她做愛。受害人不敢反抗,結果遭陳強姦,後來「阿俊」迫她替他手淫、口交,又跟她性交。
陳上庭時辯稱,受害人主動除衫,故以為她自願,反而是他不願,但他不敢拂逆「阿俊」,故要求受害人替他手淫,然後拿着載了精液的避孕套離開房間,讓「阿俊」看。
至於二十一歲的黃文廸,今年三月因禁錮及強姦前女友的女友,被判入獄六年,而他已承認強姦本案受害人,今日宣判。
案件編號:HCCC415/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