茵翠豪庭事件引發處理樓花買賣的專業人士獨立性問題,因為該樓盤的建築師及負責售樓的律師,都與發展商均來集團(396)關係密切。
然而,現時樓花買賣制度,在某程度上甚倚賴這些專業人士發揮監察作用,但沒有規定他們不能與發展商有利益關連,若這些專業人士失責,樓花制度並不能保障小業主利益。
現時業主買入樓花所繳付的樓款,是存放在律師樓,待發展商按建樓進度,由建築師發出獨立證明,向律師樓索取樓款繳付建築費。
今次事件其中一家負責處理茵翠售樓的律師樓,是魏明信律師事務所,其合夥人魏明信(PaulDanielEmerson),正是均來的公司秘書。
現年72歲的魏明信,80年代在本港司法部任職裁判官,88年加入戴賀陳律師事務所成為合夥人,該律師行的「戴」便是均來主席戴權的姪兒、前立法局議員戴展華,他於91年被揭發以假文件取得律師資格而被判入獄,因而退出該律師行。至於該行的「陳」是陳國炎,他捲入98年黃大仙雙鳳街「樓換樓」詐騙案而被判監,令該律師行結業。
至於茵翠的建築師王戴建築師事務所,其中「王」是王寶龍,他自93年開始出任均來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今年1月初,改為非執行董事,但已於上周二辭職,他為今屆建築師學會會長;至於「戴」是指戴志華,他是戴權姪兒,現為均來董事總經理,同樣是均來最大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