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對奕:政府托市托出爛尾樓 - 王岸然

政法對奕:政府托市托出爛尾樓 - 王岸然

政法對弈 王岸然
若董伯不搞問責制,依賴公務員團隊,以專業行政精神管治香港,甚麼問題都沒有,問責制一年不到,先有仙股事件,馬時亨沒有下馬;梁錦松偷步買車,是以權謀私的誠信問題,董伯力保,一樣無事。到了楊永強處理非典疫情錯誤百出,人所共見,董伯叫他自己查自己,已是預告他不會有下台責任。董伯的高官問責制度,到了這一刻已經破產,無一高官會擔心未來四年的位置有何問題,這就難怪孫明揚面對爛尾樓盤這樣一個潛伏大危機,可以完全不驚不覺,愛理不理,懶懶閒……

孫明揚終於出現,打的是預定的官腔,說賣樓花沒有問題,有問題的只是個別發展商與律師,這完全是誤導性的說話。當然,為官之道是不要在事件中負上任何責任!拉上任何關係,這可解說為何他反應遲鈍,要等到政客做秀,輿論關注追問,他還是這個樣子。他的說法與大地主李財主的形容不謀而合,李嘉誠不認為樓花制度出現漏洞,現在的賣樓制度頗為完善,而預售樓花制度亦沒有問題。
那麼,茵翠豪庭及愛琴灣的準業主面對的又算不算是問題?不是制度令他們欠缺保障,難道是天災?

愛琴灣事件揭發漏洞
買樓花的人,並無實物在手,他們能給予銀行作為按揭的,只是一項存在於未來的物業的權益(FutureRights),負責還債是自己的責任。另一方面,他們卻要先付一筆現金首期與發展商,等於借錢與地產商發展物業項目,令發展商可以一邊收錢一邊開工,融資容易,可以更加進取,交換與買家的是更佳的折扣。
在地產物業上升或是平穩的情況下,這不是問題,就算發展商破產,銀行亦可完成項目。但現時的情況可能是作為第一債權人的銀行經破產程序接管物業之後,將地皮賣出了事,小業主在這情況下不但收不了樓,自己對銀行所作的債項按揭,還是要自己負責!
為何是發展商所借錢的銀行,可以成為物業與地皮的第一債權人,而不是業主?一旦發展商倒閉,小業主的權益是全無保障,因為法律上只是第二債權人,他們只是借了錢給地產商發展的人,他們對物業的權益只賴一紙合約,他們知否這情況?有沒有人清楚解釋給他們知道?政府又有沒有監管這一情況?

孫九招推出樓市再跌
更重要的是政府是準備負上責任,還是逃避責任?孫明揚顯然是後者。
但這樣一來,孫局長的九招托市,形同虛設,對苦主而言更是靠害,孫九招推出之後已經再跌百分之二十的樓市,將會更為不堪!
這又再次給市民看個清楚,董伯只想解決自己的財赤問題,高官只想無風無浪支取高薪,對小市民的苦難,不想理會。這次連地產商會也知道危機深重,可能夾錢給發展商,以免有骨牌效應。中聯辦也察覺情勢不對,背後向第一債權人的中資銀行施壓力。
董建華的政府呢?對所有危機都是愛理不理,等民間去自救,等中央的援手,有冇搞錯!這個一盤散沙,全無管治能力的政府再玩下去,香港死硬,港人不走上街頭把董建華打倒,就只有自己準備下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