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每個人出來社會工作,都是「一人做事一人當」。
做得好,升職加薪,揚名立萬,得享成就。做得不好,要不被炒要不自動辭職。有時可另尋去路,重新出發。有時長期失業,哀歎人浮於事……
是的,每個人都「自負盈虧」。
世上有哪一份工哪個崗位,是需要老闆和其他高級職員,一個一個,輪流出來向下屬強調:「這小主管有辦事能力啊,他做得好,我們信任他,你們也要乖乖聽話支持他才是!」
如果在私人機構,唯才是用,如此不濟,毫無幹勁,人人不服的小主管,領導階層早早便炒了——炒不下手,並非有改過自新的餘地,只為自己眼光失準用人不當下不了台。兼且簽了長約,無奈挺之。
也許我們打工仔慣於獨立、自主、自我要求,所以更不肯「勞煩別人來幫一把」。做不好,不知多羞恥。有人昧着良心美言矯飾,還覺侮辱呢。
再說,各人有各人的忙,都是正經事兒,這點人情世故都不懂?抑或自己亦冇癮?一客不煩二主,還煩三主四主——除了董特首得此厚待之外,誰那麼幸運?(對了,還有阿松阿強阿X阿Y……沐過聖恩,又學着去包庇位置比他低些的小小主管,薪火不絕……此乃特區官場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