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曾有襲警案底的忤逆青年,向母親索取二十元不遂,竟然動粗,趕母出屋外兼打甩她兩隻牙齒,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審訊,裁判官裁定被告襲擊傷人罪成,判即時入獄六個月。
被告原被控傷人罪,他僅承認較輕的襲擊傷人,辯方律師指傷者只是兩隻假牙甩脫,不足以構成嚴重傷害罪,控方則表示,女事主遭自己兒子打傷,不但傷處痛楚,心理亦受影響,而女事主亦出庭講述案發經過及傷勢,最後裁判官裁定被告襲擊傷人罪成。
被告徐文傑,二十五歲,無業,有十七次刑事紀錄,三次為襲擊罪,當中包括襲擊警務人員。控罪指他於本年三月四日在大埔大元邨某單位外,襲擊五十二歲女子導致其身體受傷。
女事主供稱,事發當晚十一時許,她在家中看電視,被告突然向她索取二十元零用錢,她表示「冇錢」拒絕,被告隨即拉開鐵閘推她出屋外,並喝罵「以後唔好返嚟!」其間,更用手大力拍打她的口鼻三至四次,導致她兩隻牙齒甩掉,牙肉流血,被告並關上鐵閘不容她返回屋內。警接報到場將被告拘捕,傷者送院治療。
案件編號:FLCC619/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