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管局三名醫護先後因抗炎不幸殉職,有醫護團體批評當局傷亡賠償金額不足,以病逝醫生謝婉雯為例,最多只可獲一百七十萬元賠償;團體建議當局提高賠償金額,及對因工殉職的長工與合約員工,一視同仁。
政府人員協會醫療衞生權益委員會召集人劉信通昨在記者會上說,醫管局只按勞工法例賠償殉職員工,長工賠償金額以月薪中位數計,四十歲以下可獲八十四個月薪金;四十至五十四歲獲六十個月;五十四歲以上只有三十個月;月薪中位數上限為二萬一千元;合約員工不論年齡,只獲十二個月薪金。
他指本港罕有發生醫護殉職,故賠償方案忽略不幸者薪金可能較高,以謝婉雯為例,其職級月入中位數約六至七萬元,本應可獲賠償五百四十多萬元,但以月薪上限二萬一千元計,賠償金額少約四百萬元,「咁樣唔係咁妥當。」他建議不應設月入上限。
醫管局健康服務助理員協會主席祁玉珍說,因沙士殉職的健康服務助理鄧香美為合約員工,月薪約六至八千元,賠償金額更少。劉信通認為當局對長工及合約員工應一視同仁,又說部份康復員工出現氣喘或肺部組織變壞,會研究追討工傷賠償。
立法會議員陳婉嫻亦批評賠償金額過低:「自願離職計劃肥雞餐都有百幾萬啦。」她指員工亦可透過民事索償追討,「可能係當局預防措施做得唔夠。」議員譚耀宗最快本周內約見醫管局主席梁智鴻,商討短期撥款賠償殉職員工,長遠為員工額外購買保險。
醫管局行政總裁何兆煒昨稱,無論是臨時工或長工,醫管局都會一視同仁;醫管局專業及公共事務總監高永文亦稱,會研究為員工購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