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周》《3周》求覆核押後訊

《東周》《3周》求覆核押後訊

【本報訊】《東周刊》及《3周刊》因刊登女星裸照被評為三級刊物,昨於東區裁判法院遭票控發布淫褻物品罪名,由於兩周刊正就有關照片評級於高等法院尋求司法覆核,裁判官將案件押至八月二十五日再訊。另外,《3周刊》在更改公司地址七天內未有申報,認罪後被判罰款一千元。

刊女星被虐裸照
涉及《東周刊》傳票的五名被告包括新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大日本印刷香港有限公司、蒙漢明、王劍文及李倩修,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傳票控他們於去年十月三十日在港發布淫褻物品,即雜誌《東周刊》第五百二十一期之封面所刊載標題《娛圈悲劇——字母女星被虐裸照曝光》及有關刊載特寫。涉及《3周刊》傳票的兩被告包括3周刊有限公司及魏泗海,被控於去年十一月二日在港發布淫褻物品即雜誌《3周刊》第一百六十期封面所刊載標題《被虐裸照真相公開》及有關刊載特寫。
《東周刊》及《3周刊》去年先後刊登的女星被虐裸照封面,被評為第三類淫褻物品,兩周刊於今年分別向淫褻物品審裁處提出覆核聆訊,但遭駁回,遂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案件編號:ESS2940-44&3026-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