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肺炎在本港肆虐,嚴重打擊了本港的經濟。很多國家及跨國機構都向員工發出前往香港公幹的警告,本港亦有不少公司實行特別應變措施,以減低疫症對本地及外來員工的不利影響。一些外資機構更給予外來員工及其家人暫時撤離香港的選擇。
基於非典型肺炎對本港經濟及民生所造成的沉重打擊,政府已宣布一系列紓困的措施,而各受僱人士最直接受益的,便是2001/2002年度的稅務退款。若僱員在2001/2002年度的應繳稅款是少於6000元,將可獲退還稅款的50%;如稅款是6000元或以上,則一律獲退還3000元的上限款額。除了涉及反對或法律訴訟的檔案外,稅務局預計,最先一批的退稅可在7月中旬發還。如果納稅人有其他欠稅的話,稅務局只會退還抵銷欠稅後的餘額。
有稅可退,打工一族自然表示歡迎,但對於一些有很多員工是從海外調派來港的公司,卻帶來不少行政上的問題。由於這些公司通常都會為調派來港的海外員工提供「稅額負擔的平衡」──即為僱員負擔相等於其在原居國應繳稅額以外的稅務,這些僱員只需要負擔相等於留在原居國所應付的稅款,所以香港的薪俸稅一般是由僱主支付的。換言之,今次政府退還予此類員工之2001/2002年度的薪俸稅,理應屬於僱主;但根據法例規定,稅務局必須將退稅發還給納稅人(即調派來港的員工),以保障納稅人的利益。因此,這些公司須向稅務局提交書面的更改退稅受益人通知書,通知書須附有納稅人的簽署及稅務檔案號碼,稅務局才會接納更改退稅支票抬頭人的申請。
由於僱主為僱員所負擔的稅款是當作收入的一種,2001/2002年度的退稅將會在2003/2004年度的收入內扣除。對於一些來自須就全球收入徵收稅務國家(如美國)的員工,香港的退稅措施將會影響其在原居國已申報的稅務抵免(foreigntaxcredit),因而有必要修改其原居國報稅表的申報。
對於最近更改地址的僱員,為確保收到退稅支票,最簡單快捷的方法是在2002/2003個別人士報稅表適當位置上,填寫新通訊地址,並在6月2日的限期前遞交稅表,如此做法便可萬無一失。如閣下未能如期交回稅表,應盡早以書面形式通知稅務局有關更改通訊地址事宜,因為稅務局已停止接納透過電話更改地址的要求。
除了退稅之外,另一項將可令各善長仁翁受惠的稅務變動,便是將2003/2004課稅年度慈善捐款的扣除上限,由原來的10%增加至25%。稅務局會在有關法例通過後,在計算2003/2004課稅年度的暫繳稅時,先行將2002/2003課稅年度的捐款總數全部扣除至新上限的25%,而納稅人並不需要另行申請緩繳暫繳稅。
葉偉文、陳筱仙
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稅務合夥人及稅務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