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專營電機工程項目的其士(香港)有限公司保養部總經理廖錫強,涉於去年公司聖誕派對後,主動送年輕女下屬返西貢住所,期間先載她往酒吧飲酒,再駛往停車場,在車上伸脷舐其嘴唇,意圖與她濕吻,及後送至村口寓所外時強吻面頰,涉案經理否認非禮及普通襲擊罪,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
被告廖錫強,五十二歲,報稱為其士(香港)有限公司保養部總經理,被控於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平安夜,在西貢白沙灣譚華正海上活動中心的停車場非禮一名二十歲女子,另同日在西貢北圍村入口襲擊該名女子。
女事主作供稱,她於案發時在其士轄下的公司(譯音)任職文員,負責接聽維修電話,被告任職升降機部經理;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公司舉行聖誕派對後,被告提出送她返家,惟至汽車抵達家門前,被告又示意先往西貢的酒吧飲酒,她當時為怕開罪上級,並無拒絕邀請,直至兩人離開酒吧,被告曾兩度借故碰其手背,令她感到驚怕。
事主表示,被告再開車後,無故駛進白沙灣附近的停車場,然後突然停車,迅速轉身吻其面頰,繼而伸脷舐其雙唇,意圖與她濕吻,她將被告推開,卻遭他雙手按着頭,動彈不得,當她堅決反抗時,被告卻說「你搞到我好興奮」,令她大驚,即時開門逃離車廂,要求對調位置,由她駕車歸家。
事主續稱,被告當時表現生氣,嚴令要她上車,承諾將她載返寓所,她因恐怕,再度登車,當車開行至村口時,她便跳出車廂,直奔入村,豈料被告追及,吻其面頰後才離去,她因事出突然,未能即時閃開。
任職升降機工程業務的被告,為了逃避記者追攝,昨散庭後不願離開法院,直至下午五時許,在兩名穿着公司制服的職員接應下,伺機移形換影,轉乘另一部客𨋢,戴上電單車頭盔掩飾,躍上接應的電單車離去。
案件編號:KTCC176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