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資產與不良貸款

不良資產與不良貸款

周八駿

中國內地銀行業的不良貸款一直是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最近,標準普爾發表一項預測,中國內地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需要十至二十年才能將不良貸款比率降至可接受水平。這一預測的前提是,這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實際數字要比公布數字多一倍。如何穩妥而盡快減少不良貸款是中國內地銀行業所面對的最大問題,是新成立的中國銀監會的主要職責之一。但是,中國內地銀行業、尤其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實際面對的問題不止不良貸款,還有近年累積的不良非貸款資產。
何謂「不良非貸款資產」?顧名思義,即中國內地商業銀行所持有的除不良貸款以外的不良資產。前提是這些銀行除了貸款外還持有其他資產。
中國內地的商業銀行所持有的非貸款資產大致有三類:一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即商業銀行法公布前這些銀行參與非金融業投資而形成的資產;按照商業銀行法應該清理,但由於種種原因而尚未完全清理。二是所謂「債轉股」而形成的資產,主要是一九九八至二○○○年為實現大中型國企三年脫困的目標,國有商業銀行將它們對國企的債權轉變為股權。三是所謂「以物抵債」而形成的資產,即近一二年銀行為清收不良貸款,從企業獲得的有形資產。

加快體制改革
「非貸款資產」的規模有多大?不妨看中國銀行「資產處置信息系統」不久前開列的九百二十七項經「以物抵債」方式收回的實物和股權資產,範圍涵蓋土地使用權、酒店、寫字樓、工業和住宅類房地產,總金額達一百五十八點一九億元人民幣。此類資產將隨不良貸款清收力度不斷加強而增加。
誠然,「非貸款資產」不都是不良資產,但是無可否認其中相當一部份是不良資產。換言之,中國內地商業銀行資產包括貸款和非貸款,它們的不良資產也包括不良貸款和不良非貸款資產。
因此,中國內地商業銀行的包袱相當沉重,不僅業已積累的全部不良資產為數驚人,而且現行體制繼續不斷地產生新的不良資產。一些銀行面臨的困境是:舊的不良貸款下降,但是新的不良貸款產生。
另一些銀行面臨的困境是:不良貸款減少,但是不良非貸款資產增加。擺脫這一類惡性循環的不二法門是加快銀行的體制改革和國企的體制改革。否則,中國內地金融市場難以承受對外開放的壓力,而宏觀經濟政策配合也將左右掣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