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三度勒索性伴罪成

女子三度勒索性伴罪成

【本報訊】年輕女電腦程式員以被強姦要脅中年會計師網友,於去年八月三度勒索五萬美元(約港幣三十九萬元)一案,昨日在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判官相信事主的證供可靠,他接受辯方盤問時,仍赤裸裸地表露其性格的缺點;反觀被告作供時欠自然,其證供難以接納,裁定被告三項勒索罪成,押後六月二日待感化報告始判。

獲城大高級文憑
被告郭慧婷,二十六歲,律師求情表示,被告與父母、兄長及嫂子同住,她在城市大學完成高級文憑課程,九八年起在現任公司任電腦程式員,月入萬餘元,每月付四千元家用。其兄已於去年破產。

律師指事主有責
律師續稱,根據案情,其實男事主亦要負上部份責任,當初他主動接近被告,被告多次拒絕,最後才應約會面。當二人發生性關係後,被告要求金錢援助時,事主卻拖泥帶水,令被告仍懷有希望,她欲為兄長還債才干犯本案。
案件編號:KCCC13528/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