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存檔制 月底出簡報

雙重存檔制 月底出簡報

證監會及港交所(388)4月1日起實施雙重存檔制度前後,投資銀行界及上市公司一直對制度會否影響新上市申請及通告審批進度抱保留態度,據了解,證監會為令市場釋疑及增加透明度,準備在月底發表一份簡報,公開雙重存檔制度實施兩個月內該會所發現的問題,以及制度運作效率等資料,今後更可能定期發布雙重存檔制度運作簡報。
有投資銀行家稱,實施雙重存檔制度後,暫未見新上市申請及通告審批進度受阻慢,但由於收到的提問也由港交所名義提出,故分不出哪些問題來自港交所,哪些來自證監會。

可監察上市審批效率
他歡迎證監會就雙重存檔制度運作效率發表簡報,指港交所目前每月底發布的主板及創業板新上市審批進度報告,只能看到審批中、已獲上市委員會通過但仍未上市、處理申請期限已過及申請被拒絕的個案宗數,但無法從中判斷港交所上市科處理個案的效率,例如該所並沒有披露已收到的A1初步上市申請表按時間排序統計資料,根本無法知道新舊申請個案入紙的時間及積壓分布;報告也無提供過期重新申請個案宗數等對市場有參考價值資料。
按上市規則,擬上市公司須在上市委員會預期舉行上市聆訊審批日期前最少25個營業日,向港交所提交A1申請表。
但一名投資銀行家表示,根據過往經驗,上市科曾試過到提交A1申請表20至23個營業日後,才對申請表作出首次回應,姑勿論是上市科人手不足,擬或申請表資料不齊,根本無可能在預定日期進行上市聆訊,故他希望證監會的簡報可提供此類較詳細資料,若發覺大部份公司須50個營業日以上才可完成所有申請考核,進行上市聆訊,港交所便須研究25日這個規定是否不符現實而要修改,抑或須改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