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間人權陣線將於七月一日舉行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大遊行,該會早於三月已申請租用的維園足球場,場地突然被工聯會租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昨日解釋,該署是依康體設施預訂程序,優先處理指定體育活動的申請。
民間人權陣線發言人蔡耀昌較早前表示,考慮到參加七一大遊行的人數眾多,民陣早於本年三月已向康文署申請租用維園六個足球場,當時署方表示未有人租用,但後來卻把當日的場地租予工聯會。
康文署昨回覆本報表示,該署在三月先後收到兩個不同團體申請,在七月一日租用維園六個足球場,一個申請用作集會和遊行集合,另一個申請則用作舉辦足球比賽嘉年華。
康文署發言人指出,根據該署的康體設施預訂程序,指定的體育活動申請通常獲優先處理,而集會及遊行的集合處可考慮使用維園其他設施,因此該署認為六個硬地足球場較適合舉辦足球嘉年華,而遊行集合處則改於維園中央草坪,面積約等於四個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