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推出二十八元一盅雞燉鮑翅的九龍城金稻海鮮火鍋酒家,因欠繳租金、差餉及管理費共二十四萬八千元,昨日遭業主入稟高等法院封租收樓,並追討欠繳款項。
根據入稟狀,金稻海鮮火鍋酒家由被告隆英投資有限公司經營,早於○一年二月租用太子道西四百四十號舖位,原告HamberlinCompanyLimited於今年三月與被告簽新租約,為期一年,但被告自此不交租金、差餉及管理費,原告遂追討欠款及交吉前的中間收益。
上月底,來自旅遊、飲食、零售、娛樂及運輸等行業逾一千一百人,由中環遮打花園遊行至終審法院示威,促港府暫停強積金供款,解決經濟困難,當時金稻海鮮火鍋酒家亦有四十多名員工參與遊行,並指生意額近月暴跌七成。
案件編號:HCA1747/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