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登報追姚樂碧債

出版社登報追姚樂碧債

【本報訊】社交界名媛姚樂碧近年官司不斷,明報出版社昨日在《明報》刊登通告,要求姚樂碧在二十一日內清還二十二萬多元欠債,若逾期未還將會申請她破產,這是繼去年她被昔日同窗金融顧問陳綺薇,登報發出法定要求償債書追討十多萬元債務後,又一次被登報追債事件,記者昨晚未能與姚樂碧聯絡以了解事件發展。
根據現行法例,債主向法庭申請欠債人破產前,必須向欠債人親手送達法定要求償債書,列明欠債數目和還款期限,表明若債務逾期不還,會向法庭提出破產申請。但若未能接觸欠債人,債主需按《破產條例》發出法定要求償債書,以追討法院頒布的判決,但對方可以債項有爭議為由,向法庭申請擱置該要求償債書。

近年官司纏身
《明報》昨日刊登的通告,內容指明報出版社有限公司根據去年三月法院頒布的判決,要求姚樂碧在二十一日內償付二十二萬七千多元債項,或與債權人達成和解,否則申請破產。
姚樂碧於二○○○年被明報出版社有限公司指控違約,追討十七萬五千元出版費,該入稟狀指出,明報出版社有限公司與姚樂碧於九八年合作出版寫真集《隨意隨心》,雙方達成書面協議訂立合約,姚樂碧願意支付部份出版費,但姚樂碧及後違反合約,拖欠出版費,故明報出版有限公司入稟法院追討該筆款項和索取賠償。
洋名Ruby的姚樂碧近年官司纏身,曾被昔日好友陳綺薇入稟追債,她並涉及誹謗,又被銀行追卡數二十萬元,一度活躍社交界的姚樂碧。上月中盛裝出現亞視舉辦的《第十九屆十大電視廣告頒獎典禮》,對於種種負聞,不作任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