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跳霸王舞判囚

工人跳霸王舞判囚

【本報訊】一名地盤工人在旺角一家夜總會消遣至打烊,並欲「借尿遁」,不支付三千多元小姐陪坐費,被職員截獲報警,他昨日在北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不付款離開罪,被告有兩次相同案底,被法庭判予即時入獄兩個月。

欲借尿遁失敗
被告郭振強,三十歲,地盤工人,控罪指他於本年五月十六日在旺角砵蘭街荷李活歌舞夜總會,明知需支付港幣三千六百三十七元小姐陪坐費用,但即場離開不付款。
案情指出,被告於本月十五日晚上十一時許進入上述夜總會消遣,直至六個小時後,清晨五時許夜總會打烊,被告仍未想結帳離去,職員遂拿出帳單要他找數,被告敷衍表示要往如廁,職員截停叫他先結帳,此時,被告卻扮儍聲稱不知道要付錢,職員遂致電報警,將被告拘控。
案件編號:NKCC3128/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