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社區居住計劃

    重返社區居住計劃

近年政府致力提倡「社區為本」精神,尤其在安老服務的政策上,一般長者倘因健康理由申請入住政府津助的院舍服務,在申請前,通常也被鼓勵先善用地區現有的長者支援服務,繼續留在社區居住,以取代申請入住院舍的意願。
在理念上,這是可取的,因為在傳統中國人的倫理觀念中,普遍人,尤其是長者都希望跟家人於社區一同生活,即使不同住,也不想彼此分隔得太遙遠。

輔以適當配套
日前,社署署長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時指出,政府每年以不同形式資助安老院長者費用高達四十四億元,這是一個很龐大而難於長期負擔的數目。因此她構思以「代用券」形式資助長者,取代現行向非牟利安老院買位計劃。

一直以來,政府用的資助安老院長者費用的開支都十分龐大,尤其在財政緊絀的情況下。林太的構思固然有見地,因為這可以增加私營安老院的競爭,對服務的整體提升大有幫助。然而,社署也可從另一方面構思,研究削減政府在院舍服務開支的可行性。
筆者建議一套「鼓勵長者重返社區居住計劃」,構思十分簡單,鼓勵現正在安老院居住而又健康正常的長者,在足夠的自顧能力下,配給他們一公屋單位,有需要時輔以現時的地區支援服務,如家居照顧或義工探訪等,以協助他們解決從院舍返回社區居住的各種適應問題。
在資助長者的費用和成本上,以上的計劃定較他們接受院舍服務為低,同時又可達致政府所倡導的「社區為本」精神,如此方法,豈不更一石二鳥?

古永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