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敦促加強煞掣安全<br>電梯夾童案裁定死於意外

陪審團敦促加強煞掣安全
電梯夾童案裁定死於意外

【本報訊】粉嶺綠悠軒去年元旦日十一歲男童乘電梯被夾重傷死亡一案,經過一個多星期的聆訊,死因庭昨裁定男童死於意外,陪審團並對電梯制動系統作出數項建議,應加強裝置確保電梯煞掣安全。

門打開電梯仍上升
死因庭陪審團昨裁定十一歲男童呂錦濠死於意外,建議電梯工程公司加設控制系統以確保電梯成功停止,煞掣系統的螺絲應予適當調校及保養,以提供有效的制動力煞停𨋢籠,亦應加裝適當的裝置以避免煞掣系統的螺絲鬆脫。
死者的母親供詞指,去年元旦日下午五時許,她攜同十一歲的兒子與女兒相約父親外出吃飯,一行三人於大廈十七樓電梯大堂等候電梯,當電梯到達時兩扇電梯門打開,但她看見電梯籠底仍然升高,兒子先行入電梯遭絆倒,當兒子轉身時,電梯籠已上升一半,但電梯門仍然打開,她連忙拉着女兒以免她墜入𨋢槽,此時已發現兒子欲衝出電梯外,惜被夾於電梯籠底與門頂之間動彈不得,她立即返家報警求助,男童送醫翌日終告不治。
富城物業管理公司的助理管業經理曾出庭作供,指○一年九月,由迅達工程公司改為由勁威工程有限公司負責電梯維修,自換維修公司至案發時四個月內,曾發生超過三次的「困𨋢」意外。
案件編號:CCDI1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