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依法治國了 - 吳靄儀

別再依法治國了 - 吳靄儀

一次,跟中學生講解法治。有小姑娘問我,"ruleoflaw"應作「以法治國」還是「依法治國」。我說兩者都不對,法治就是法治。後來發現,豈止小姑娘,很多身居要職的大人物都以為法治就是依法治國。
然後看吳敬璉新書《轉軌中國》。他堅持中國當前首要問題是樹立法治,當中有這麼一段必須全文照抄:
「關於這個問題有四種不同提法:法制、以法治國、依法治國和法治。"十五大"從前兩種提法轉到後兩種提法,但是據我觀察,在後兩種提法中,不少人還是有偏愛的,具體表現是在提到十五大的方針時往往只提"依法治國",而把"建設法治國家"略去。我覺得這反映了部分政府工作人員的一種傾向:有意無意地仍然把法作為我"治"人的一種工具。"依法治國"雖然比"以法治國"的提法好,但它隱含的主語似乎仍然是政府。而"法治"的主體就是法律本身。法律"治"誰?法律當然要規範一般人的行為,但它首先是"治"政府,界定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員的權力。」
真是清爽利落。吳老七十多歲,內地經濟學家,頭腦開通,倡議大膽,遠比香港不少高官學者了解和重視法治民主在經濟發展的角色。他對記者說,共產黨的作用、權力、地位、義務、行使權力的方式程序都要有法可依,「任何人和組織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他的經濟改革倡議逐一得到落實,開花結果。但願有關法治民主的部份也一樣得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