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次大手買賣 僅獲利六千元<br>女經紀盜客600萬炒股罪成

16次大手買賣 僅獲利六千元
女經紀盜客600萬炒股罪成

【本報訊】在同一證券公司任職逾二十年的一名中年女經紀,因在經濟泡沫爆破前,大手投資寫字樓物業及的士牌,每月供款數萬元,最終無力承擔,惟有鋌而走險,多次盜用客戶戶口買賣逾六百萬元股票,但亦只獲得六千元額外佣金。女經紀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十六項偽造帳目罪,還柙候判。 記者:柯弘毅

被告何燕梅,四十三歲,八○年起在鴻利證券有限公司任經紀。案發於二○○○年一月三日至四月五日期間,案情透露,被告未經客戶同意,盜用四名客戶的股票戶口,十六次大手買賣股票,包括盈科數碼動力、滙豐銀行、香港中旅等藍籌及紅籌股,涉款逾六百四十萬元。

投資失敗告破產
有客戶其後從月結單中發現未有授權的買賣,揭發被告盜用戶口。
辯方律師求情時透露,被告已婚,丈夫為公務員,任職司機。
辯方指被告在案中的證券公司工作逾二十年,每月底薪一萬元另加佣金。被告於九七年樓巿高峯期,與數名友人合資購入兩個寫字樓物業,被告負責每月支付其中一萬元按揭供款。
律師續指,被告另投資購入的士牌,牌價高達三百二十萬元,每月供款近三萬八千元。被告因供款負擔過重鋌而走險犯案,從涉案股票買賣中賺取的佣金僅得六千元,被告最終無力承擔供款,二○○○年九月更宣告破產。

事後不幸患乳癌
此外,被告於去年五月發現不幸身患乳癌,現時仍需接受有關治療,要求法庭輕判。法官將案件押後待傳召背景報告始判刑。 案件編號:DCCC28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