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位於油麻地富運商業中心的麥當勞餐廳,於去年七月炎夏,出售含大腸桿菌含量超標達十倍的新地筒,違反《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公司代表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提供不合標準冰凍甜點的票控罪名,被判罰款二千五百元,另加化驗和樣本費,公司表示已得悉問題所在,並採取補救步驟作出改善。 記者:陳曉薇
被告為麥當勞有限公司,被票控提供不合標準的冰凍甜點,涉案公司過往並無案底。傳票內容指出,食環署根據資料得悉,位於油麻地富運商業中心的麥當勞餐廳,於去年七月三十日,出售的新地筒,每克雪糕含有一千一百個大腸桿菌,超出法例規定每克不可多於一百個大腸桿菌的標準。
控方昨於庭上表示,被告公司今次原面對兩張傳票檢控,得知被告公司承認其中一張傳票控罪,故決定取消另一張傳票,不予檢控,另要求被告繳交本案化驗費三百六十元和樣本費二元。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公司的高級管理層理解問題所在,並已採取補救步驟改善情況,公司相信不會重蹈覆轍,希望以罰款形式處理。
特委裁判官陳潤棠判案時指,據傳票內容指控,被告所提供的雪榚含菌超標逾十倍,考慮此項法例的最高罰則,被告認罪,過往並無案底,遂判被告罰款二千五百元,另需繳付有關化驗和樣本費三百多元。
根據現行的《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規定,任何人不得售賣、出售或展示每克含有多於50000個細菌的冰凍甜點,或每克含有多於100個大腸桿菌的冰凍甜點,否則即屬違法,可處第三級罰款,監禁三個月,若被發現罪行持續進行,每天可另加罰款三百元。
案件編號:KTS832-833/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