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農曆年深水埗一單位揭發舞小姐被殺及藏屍皮篋案,向警方自首的年輕租客被控謀殺,上庭時自爆舞小姐與他相好,為阻她離開,一時情急錯手用臂將她箍死;但陪審團不信,一致裁定他謀殺罪名成立。法官將於今日宣判,判刑的唯一選擇是終身監禁。 記者:梁偉強
二十三歲被告倪文廸否認於去年二月十五日,即農曆年初四,在他租住的深水埗青山道單位,謀殺三十六歲死者張翠英,案發時她在旺角弼街的金都舞廳做兼職舞小姐。
五女二男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七小時期間,曾向法官詢問被告案發時的財政狀況及案發現場死者錢財的下落,似乎懷疑被告謀財害命,法官遂提醒陪審團,證據顯示被告無業及欠租,其餘的不要揣測。
根據案情,涉案單位的業主於去年二月二十四日,因被告欠租一個月上門追究,但被告不在屋內,卻發現收藏死屍的皮篋。
警方調查發現,死者已婚,育有一名七歲女兒,居於廣州,案發時持旅遊證件來港,卻做兼職舞小姐,藝名「菲菲」,去年農曆年初四失蹤。
被告於屍體曝光兩日後自首,但對案件三緘其口,而警方從被告友人口中,得悉被告曾自爆錯手殺了一名妓女,遂安排被告的友人作供,而被告上庭後,則辯稱他與死者相好,死者曾答應從良但食言,還罵他「儍仔」,被告為阻他離開,一時情急才用臂將她勒頸至死。
案件主管偵緝高級督察林紹華昨在庭外表示,被告的友人不願出庭,警方費盡唇舌,才能勸服他們上庭,而被告定罪的關鍵,正是友人的證供。
但他亦承認,警方想不到被告確實的殺人動機。
而被告其中一名友人譚凱仁因拒絕出庭,遭法官頒拘捕令帶上法庭。
案件編號:HCCC265/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