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要減租 - 王岸然

房委會要減租 - 王岸然

這一邊,孫九招推出近半年,物業價值再跌百分之二十,這是說這半年來買樓的人都成了負資產的大家庭成員。另一邊,有公屋組織安排租戶起訴房委會,要求房委會按《房屋條例》所規定每隔3年檢討租金,維持租金水平不應超過居民入息中位數的一成,即是要減租。
據《房屋條例》第16(1A)(b)段,「房委會就任何土地類別所釐定的租金,其數額須令就所有出租作住宅用途的屋邨內所有土地類別由委員會釐定的租金與收入中位比例,不超過百份之十。」
法例的文字表面上是清楚的,在通縮的情況下不檢討租金,對低收入的家庭生活就成了壓力。一家幾口可能只有月入幾千,租金就用去了二千,工作的意欲下降,拿綜援反而由政府交租,不減租反而會間接增加對綜援的依賴。

但房委會已經不賣居屋,又停賣公屋,收入已減,再減租經費何來?這個爛攤子又是回到政府處。孫九招推出之時,政府說在必要時會直接注資房委會。港府不惜一切托地產市道的做法,有益者只是擁有不能拿走的地產儲備的地產商而已。政府不減公屋居民的租,背後有着托市的隱藏目的,是想迫公屋戶中入息較好者買私樓,用幾千元也可以供樓,比二千元的租金化算吧!
但此時此刻,威迫利誘還有能力的小市民加入托市行列,是否有點靠害?今年未及一半,破產人數已經過萬,大多又是買樓然後失業的人。政府要執意托市,就算公屋戶要求減租的官司勝利,政府一樣可經修改法例,拒絕減租。只是,面對這樣的局面,賴死唔走的董伯與阿松,又可以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