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取活動開支 涉款逾四萬元<br>區議員趙華勝疑造假帳

騙取活動開支 涉款逾四萬元
區議員趙華勝疑造假帳

【本報訊】葵青區民選區議員趙華勝涉嫌造假帳,被控提交多份虛假帳目資料騙取活動開支等九項罪名,案件昨在荃灣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傳召民政事務處行政主任及區議員等證人作供。有區議員供稱,舉辦活動要「睇餸食飯」,不能超出申請撥款的預算數目,否則要自行填補超支金額。
被告趙華勝(五十四歲),九項罪指他於前年八月至去年十一月期間,藉舉辦四個葵青區活動,提供多份虛假帳目資料,藉以騙取活動開支,涉及款額四萬多元。

三事務委員會成員
民政事務處高級行政主任梁麗華作供指出,被告是該葵青區議會○○年至○一年度,規劃與環保、房屋事務及社區事務三個委員會的成員。委員會在每年財政撥款前申請活動經費,由轄下工作小組遞交舉辦活動的項目及預算經費,經民政處審批,待活動完畢後,再填報有關「撥還開支申請表」,經覆核如與申請時相同或沒有超支,便交由會計部發放支票。
葵青區議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盧慧蘭議員接受辯方律師盤問時表示,有關舉辦活動的單據,一般由聯絡主任交予她簽署,故她不會懷疑單據的真偽。被問及會否自行查核單據,她則回應區議會沒有賦予責任。
案件編號:TWCC3567/2002

區議員趙華勝被控偽造帳目審訊。 陳亮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