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任動議辯論之中,有一些理論是頗令人擔心的,就是反對用嚴謹的操守尺度加諸公職人員身上,認為這會令「沒有人敢做官」,以及以梁錦松放棄了高職厚薪做官,又將公務員與問責官員薪酬差異捐贈慈善,所以就應該信任他不會貪小利。
香港有很多人是出於感到有責任服務社會而出任公職的。這些人極少向人提及他們為履行公務而賺少了多少金錢,或付出了多大的時間精神。他們對此視作當然,重要的是他們能否對社會作出有意義的貢獻。
這些人出任公職,自然而然接受加諸公職人員行為的一切限制和約束,絕不會因為是免費服務或只得到與他們慣常收入絕不相稱的報酬,就振振有辭地表示公眾不應對他們的工作水準或操守有過高的要求。在這些人的層次,責任心和對自己的要求蓋過其他。我們尊敬這些人不是因為他們的服務免費或減費,而是因為他們的責任心和高要求為社會立下良好的典範。
擔當問責官員就是作出偉大的犧牲自我──這種論調是很可笑的。沒有人會形容願意出任美國總統或英國首相或他們的部長、大臣是捨己為人,做錯了甚麼事都值得原諒;沒有人認為出了醜聞會導致輿論抨擊和下台會令到沒有人敢當總統、英相、部長大臣。從政為抱負、為雄心絕無不妥,卻不需視為英雄。
當公務員可能為終身職業,當問責官員就涉及權:權力不是普通高職厚薪者可以得到的。但要是今日的權,可以換取他日加倍的利,我們就要重視利益衝突,防範以權謀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