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美容激光儀器

規管美容激光儀器

【本報訊】政府計劃明年開始設立強制性制度,規管醫療儀器使用措施,其中美容院使用的激光儀器,規定要由已受訓人士操作,以保障病人和使用者的安全。
衞生署副署長林秉恩昨在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上表示,一些醫療儀器如注射針、X光機等中高風險的儀器必須註冊,才可在本港出售。

期望明年進行規管
林秉恩說,若不適當使用這些儀器,會對市民造成傷害,加上過往很難界定美容院儀器及醫療儀器,若加入建議,可更保障市民健康。當局計劃下月發出諮詢文件,期望明年進行規管。當局會根據醫療儀器的風險水平,分為四級,其中繃帶、手術鋸等風險最低,列為第一級;而人造心瓣、植入式起搏器,則列為第四級別,即最高風險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