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無業漢於兩月前涉及一宗搶劫案,被解往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期間竟兩次用粗言穢語辱罵裁判官郭偉健,昨被控以兩項向裁判官作出侮辱詞句罪名,被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即時入獄兩個月,當主審裁判官問被告有何求情說話時,被告表示:「無須要同你講」。 過往有十九次刑事紀錄的被告藍俊如,四十八歲,案情指被告於今年三月十七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對裁判官郭偉健兩次以粗口辱罵他,包括對其個人、家人及職務作出侮辱。 案件編號:KCCC736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