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告房會不減租 居民代表律師陳詞<br>房會凍租等同變相加租

首宗告房會不減租 居民代表律師陳詞
房會凍租等同變相加租

【本報訊】首宗公屋居民挑戰房委會不肯減租的司法覆核,昨在高等法院展開聆訊,兩名獲批法援打官司的公屋居民由兩名資深大律師代表陳詞,律師指房委會凍結公屋租金,是變相加租,違反《房屋條例》及立法原意,甚為荒謬,並強調釐定租金,必須顧及居民是否有負擔能力。 記者:梁偉強

兩名申請人是葵涌邨居民何彩雲及林建燊,昨均沒到庭,七十三歲的何婆婆每月有七百元生果金及兒子給她的零用,交租二千一百元,租金與入息比例達百分之二十四,她因日前到房委會示威,事後感不適,至於任職看更的林建燊一家五口,夫婦入息共一萬二千元,租金與入息比例亦達百分之十七,昨因上班無法到庭。

齊集高院門外示威
不過,逾百公屋居民及團體成員昨晨開庭前一小時,已齊集高院門外,拉橫額示威,要求房委會馬上減租,又叫口號:「租金唔減,居民好慘!」昨晨開庭時,居民將法庭擠得水洩不通,部份要站在門前聽審,但下午則散得七七八八,只剩十多人。
捍衞基層住屋權益聯盟發言人吳永澤在庭外表示,到庭的居民來自七、八條屋邨,曾有十多人申請法援打官司,只有何、林二人符合資格,尚有八至十人打算申請法援,而一旦敗訴,亦會上訴。「有法喺度,冇理由輸!」
兩名申請人昨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及陳文敏代表,房委會則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壓陣。
申請人的代表律師指出,按九七年修訂的《房屋條例》第十六條,公屋租金修改時,不能超過「租金與收入中位比例」的百分之十,但自○○年第二季起,公屋租金均超過指標,房委會認為租金一直凍結,沒有更改,遂符合有關法例。

罔顧居民負擔能力
律師指凍租是變相加租,批評房委會的理據荒謬,罔顧居民的負擔能力,違反立法原意及《房屋條例》,而市民亦期望房委會定期檢討租金,但房委會卻拖延檢討,實辜負市民期望,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L174/2002&HCAL198/2002